網站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一、著作權保護聲明

為保障著作人之著作權益,「農業科研整合服務網」(以下簡稱本網站)所刊載之內容,除著作權法第九條所列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資料(例如:法律、命令、官員職務上撰擬之講稿、新聞稿等)外,其餘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圖表、影音資料及其他形式之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保護。

前項屬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資料,任何人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自由使用。


二、資料利用方式與合理使用原則

本網站所載受著作權法保護之內容,除屬著作權法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使用者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前述合理使用之例示如下:

  1. 本網站以農業部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於合理範圍內得為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之利用;使用時請註明出處。

  2. 以個人或家庭非營利目的為之重製行為,屬合理使用範圍。

  3. 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得於合理範圍內引用本網站資訊;引用時亦應註明出處。

  4. 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請參考著作權法第 44 條至第 65 條之相關規定。


三、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之保護

除符合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一關於非移除或變更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之例外情形,或因技術上必要性而為之者外,本網站所載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均不得任意移除或變更。